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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建水通报“女生被殴打”案:16名参与者已受到惩处,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已介入
2022-11-22

据@云南警方 9月8日通报:网传的“建水女生被殴打”一事,16名参与者均已受到依法惩处:4名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后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;未满14周岁的12人予以训诫,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,按校纪校规严肃处分;相关公职人员严肃问责。

通报称,9月8日,建水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公然侮辱他人、殴打他人的邹某某、冯某某、朱某某、许某某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,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罚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分后,并依据教育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规定,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。对未满十四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万某某、高某某、蔡某某等12人予以训诫,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,由学校按校规校纪严肃处分。

同时,建水县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已经介入整个案件的调查处理过程,对不作为、慢作为,失职失责的相关公职人员,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。

建水县安排心理咨询专家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安抚疏导。同时,为帮助其消除案件带来的影响,将按个人意愿将其转入相应学校就读。相关民事赔偿等事项将由建水县工作专班提供法律服务,确保受害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。

此前,有市民反映,云南省红河哈尼州建水县发生一起校园暴力欺凌事件,一女孩遭多人围殴,殴打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。视频显示,一女孩被10余人围住殴打,不得脱身,打人中有男有女,对女孩头部以及身体部位进行殴打。

视频截图

随后,建水县公安局(@建水警方 )7日发布警情通报称,2021年9月7日,有关“建水女生被打”的视频在网络及微信朋友圈传播,经查,8月21日13时左右,万某某(女、13岁、学生)、高某某(女、13岁、学生)等将张某某(女、12岁、学生)邀约到冯某(男、13岁、学生)家中后进行结伙殴打,8月22日,涉案人员(均为未成年人)已到案接受调查。

网友评论: 这16个参与打人的,必须关到少管所至少3年,为恶性事件承担后果,赎罪,长大了,做了后果严重的错事,就必须负起责任来,现在的孩子都早熟,不要当他们还是孩子,看看如今这个年龄段干啥的孩子没有了?胆大妄为,让人触目惊心!必须大大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才能让他们有所触动!警示后来人!家长也必须承担责任,在古代,监护人是必然被处以相应刑法的,光罚款解决不了问题!有钱的照样为所欲为!打人的经历要加入征信系统,不能罚了钱就没事了,训诫下就过了,要让他们终身都记住:这种事情是不能做的!做了后果很严重!

网友评论: 应保有追究其策划打人者的刑事责任,并对参与者及父母追究民事赔偿责任。毕竟孩子才十几岁就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,再过几岁也会成为社会隐患,只有高额的赔偿能让其父母及本人意识到,为所欲为的代价不是他们所能承受。对于被打女生来说,这是个很大的阴影,两个小时里承受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疼痛,还有怎样的求救无门和绝望,心理治疗也是必然的了,为人母的看到都恨不得去直面施暴者,她的母亲怕心疼的心都碎了,严惩,哪怕这些人渣未成年,也要保留追究,让他,她们成年再去坐牢,永远背负污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