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来到安徽籍男子梁某的出租房,依法对这位1999年出生的小伙子梁某采取强制措施。这也是
嘉兴市本级首起因车损巨大逃逸且无赔偿能力,而被警方立案的交通肇事罪案件。
当天,记者在直属一大队见到了这位梁某,“总共要100多万元的赔偿,我一个月才几千块钱,再说又被朋友坑了6万多,现在根本拿不出钱来。”
这究竟是个怎样的故事,为何会有如此巨大的赔偿?这件事要追溯到去年12月。
去年12月24日凌晨,在嘉兴市区勤俭大桥上发生了惊魂一幕,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法拉利跑车开到了对向车道上,与一辆吉姆尼小型SUV相撞。当时的现场十分惨烈,两辆车的安全气囊全部弹出,法拉利跑车的一个轮胎滚落,水箱也掉下来了,车头部分几乎被撞烂了。而对方的车辆左边的门全部凹陷,车损十分严重。
当时法拉利跑车的驾驶人正是梁某,这辆车是他朋友刘某从租车公司租来的,当天因为剐蹭让梁某帮助开去修理。而梁某在拿到豪车后十分兴奋,就邀了几个朋友一起去吃饭,还纷纷与跑车合影,梁某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谁知后来竟发生了车祸。
因为梁某当时的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,只有摩托车驾驶证,知道自己不能开汽车,就跟被撞的吉姆尼车主商量私了,但是价格未谈拢,梁某就趁乱离开了现场。
发生车祸后,租车公司和交警部门都找到了刘某,他这才了解了事情的始末,但他表现得十分“土豪”。
“当时刘某跟我说车子修一下大概30万元,他索性花上200多万元把车子买下来,然后我只要分期还给他20万就行了。”梁某与刘某同是摩托车发烧友,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后,便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。梁某业余在某直播平台做直播,刘某曾通过自己的关系给梁某租过车,梁某知道刘某家境优渥,对他十分信任。这次听到刘某说会去跟租车公司周旋,他就放心了。
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,梁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共给了刘某61300元。但是后来梁某发现刘某把自己拉黑了,电话也打不通,与此同时,租车公司表示联系不上刘某,也没收到过他给的钱。
租车公司的该辆法拉利跑车经过嘉兴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车损为97万元,目前该公司已经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加上事故中被撞坏的吉姆尼车10多万元的车损,梁某撞总共要承担起100多万元的赔偿。
“在这起事故中,梁某承担全部责任,因为事发时他处于准驾不符的状态,而且事后还有逃逸的行为,不仅要承担起赔偿,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”一大队副大队长马亮解释,交通肇事逃逸后构成犯罪的要件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损失巨大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,且无赔偿能力,数额达60万以上的,梁某可能将面临3-7年的有期徒刑。
那么发生车祸的车是刘某从租车公司租来的,刘某是否要承担责任?回答是肯定的,租车公司目前提起的民事诉讼,就是针对刘某的。那么接下来梁某如果坐牢几年后100多万元的赔偿是否可以一笔勾销?交警告诉记者,那显然是不可能的,赔多少,怎么赔,到时候要看他跟刘某的协商或是法院的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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